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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房补 两会后楼市或再出宽松新政

地产中国网  2016-02-26 09:38

[摘要] 房地产去库存的战役已经打响,目标瞄准三四线城市。

房地产去库存的战役已经打响,目标瞄准三四线城市

春节期间,《华夏时报》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在各地去库存新政渐次落地的同时,层面涉及相关金融和财政政策的调研已悄然完成,有望在两会后择时发布。而目前,各部门就房地产去库存的方案已经做了一揽子规划,今年地方两会也就这一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部分方案已送至决策层。事实上,自2月2日不限购城市房贷新政出炉后,各地很快出台相关房地产政策。

住建部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确保打好去库存的攻坚战,今年两会召开后包括土地、户籍、公积金及税费等有关政策会择机推出。

根据此前政府释放的信息,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将成为化解房地产库存的重要手段。谢逸枫分析认为,户籍改革及将农民工全面纳入公积金体系等,将成为下一步的重头戏。

多地在行动

“省内各地去库存已开始行动。”2月12日,四川住建系统一位官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四川出台相关购房补贴政策的城市已达10个,大力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据了解,去库存战役已在四川省内全面打响,尤以住房补贴为主。如四川眉山市2016年春节房交会传出的消息是,凡购买城区内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均可享受每平方米500元的补贴。

就眉山而言,这项政策在此之前已有尝试。据了解,去年5月,眉山市出台《关于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称,政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进行购房直补,从当年5月1日至7月底,符合条件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可享受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房企再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8月1日至12月底,政府补贴降至200元/平方米。

该政策的推出让眉山房市尝到了“甜头”。据统计,仅去年5月,眉山就成交商品房2090套,环比增长52%,其中商品住宅1785套,环比增长67.76%,可谓“暴涨”。

当地官方消息称,在今年1-3月的房交会期间,所有眉山城乡市民和外地来眉山创业人员,均可享受政府补贴200元/平方米和企业优惠300元/平方米的“2 3”购房补贴政策

目前在四川,包括资阳、夹江县、广安市、泸州市、宜宾市、广元市、绵阳市、自贡市等均出台相关政策,其中均涉及买房补贴。如,去年6月11日起,在双流县购买房产可获得每平方米80元的补贴。随后,自贡也明确,对在2015年5月8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自贡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一次性1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广元市则要求,对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市城区购房的,财政补助标准100元/平方米。

与之相比,泸州的购房补助更为多样化,其规定在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或60元/平方米等多个层次的补助。

事实上,四川仅是实施购房补助的省份之一。据相关机构公布的数据,至今约6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购房补贴政策,多为三四线城市。“购房补贴加快了刚需购房者的入市速度,但仅有补贴还不够”。日前,地产专家顾海波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房者在今后仍有望享受税费的优惠或减免。

还有哪些新政?

目前,江西、江苏也出台了去库存新政。

江西省南昌市日前出台的文件显示,全面下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为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南昌市税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在南昌市范围内多个开发项目的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由原来的24%调整为22%。

另据南昌市税务部门测算,上述政策实施后,预计2016年南昌市地税和国税部门约分别减收企业所得税6亿元和2亿元,将惠及全市4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江苏银行业出台的新政则称:除南京主城区暂不执行外,苏州市区执行首付首套房20%、二套房40%;南京的溧水、高淳,苏州的县级市和吴江区,江苏其他市执行首套低20%、二套低30%的新政。

除了地方,部委层面也很积极。如央行、银监会在今年2月2日正式打响房地产去库存枪。据悉,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对此表示,央行和银监局在春节前颁布新政意味深远,春节是返乡高峰,新政或成为逃离北上广的部分白领回家购房的选择,或成为返乡创业或农民工回乡购房的选择。

在央行、银监会打响去库存枪后,业界预计未来继续出台宽松政策的可能性非常大。民生宏观分析师朱振鑫认为,自房贷下调公积金首付后,下调一般贷款首付顺理成章,不排除进一步下调的可能。未来两三年,房地产政策暖风不会停,一方面60亿平方米库存需要去,另一方面房价整体几乎没有上涨风险,政策有松动空间。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多个部委在部署今年供给侧改革时明确表态指出,发改委、住建部将重点放在房地产去库存,而财政部着力通过减税降费降低企业成本。

有迹象显示,楼市去库存一大波政策正在赶来。据了解,目前,各部门就房地产去库存做的一揽子规划方案,就包括人口户籍、公积金以及税费方面的有关政策。“许多部门的政策调研和预案已经完成,只待适时择机发布。”中国房地产协会一位副会长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而随着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后期各地有望进一步跟进去库存政策。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受访专家表示,在中央“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压力下,各项政策将以持续宽松为主。谢逸枫则认为,当前去库存应关注结构问题,一二线等库存压力小的城市可以补库存,三四线则需继续去库存。

相关阅读:

江西出台化解库存20条政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2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以强有力的20条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市、县政府对农民等新市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

2016年,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100%;国有工矿、垦区、林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积极探索城中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占比力争不低于30%。政府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要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

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以租代建,租赁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进一步降低房地产税费。

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布房地产开发的收费清单,没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取消,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收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按低限收取,严禁收取清单外的费用。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对出现滞销且资金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部门可依法采取灵活的征收办法。

——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仍有存量资金的市、县,要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实施提贷并举政策。落实公积金贷款全省“一体化”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购房应贷尽贷。积极推进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制度。2016年,市、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以上。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

继续严控商品房开发用地供应,把握土地供应节奏,防止土地过量投放,从源头上减少房地产库存。商品房库存严重过剩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对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可依法采取符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的调控措施。

——积极培育租赁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鼓励规模化租赁企业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前提下对房源套型结构进行调整,满足中小户型租赁需求。建立租赁市场房源信息平台,规范、管理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场。

各地根据当地市场情况,适时调低存量房交易基准价格,降低交易成本。房管部门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激活存量房交易,带动商品房销售。

——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比例。

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方式。市、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不得高于销售总额的6%。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采取商业银行开具的保函抵作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提高开发资金的流动性。

——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调整为从项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开始,至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为止。

——加快完善城市新区配套设施。

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规划选址。加快城市新区和开发区尤其是城区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周边学校、医院、商场、养老、文体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加快新老城区公共交通的对接,为群众工作生活提供便捷条件。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对经营和销售正常的房企,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审批效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对出现滞销和资金困难的房地产企业,推动商业银行通过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化解风险,共同维护市场稳定。

——支持首套住房贷款需求。

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优惠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低首付款比例为20%。市、县政府要与农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衔接,落实农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

——支持改善型购房需求。

居民家庭购买住房时,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只要还清住房贷款,再次贷款按照首套房认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可为30%。有条件的市、县,对商品房购房给予补贴可扩大到非首套购房居民。

——引导房企灵活促销。

各地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等不靠,根据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积极调整营销策略,采取务实、灵活的促销手段,促进商品房销售。

——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高品质住房,发展跨界经济。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金融部门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允许未开发用地转换用途。

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对于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各市、县政府要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大力促进商品房销售稳定增长,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房地产库存去化时间超过12个月的市、县,要加大力度,落实责任,确保今年上半年当地库存明显下降,全年大幅下降。要加强检查考核,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

——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商品房待售变动情况的信息。市、县要及时摸清辖区内每个房地产企业的库存和未开工闲置土地情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媒体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合理消费,营造有利于化解库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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